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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3-13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种〔2022〕11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为目标,以实施良种制繁基地提质行动为抓手,以优化基地布局、完善基础条件、加强监管服务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化种业基地,持续提升全省良种繁育和应急保障能力,为实现国家种源自主可控贡献江西力量。
  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制种大县4个、农作物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20个、畜禽种业基地10个,建成较为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到2035年,基本实现种业基地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种业基地布局。在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重点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区域性良繁基地,在畜牧业优势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主要畜禽品种原良种场、种公畜站(点)和扩繁基地(以下简称畜禽种业基地),在特异种质资源地布局建设一批特色作物、地方畜禽品种良繁基地,满足多元化农业生产用种需求。支持宜黄县、南城县、湘东区国家级水稻制种大县以及横峰县国家级油菜制种大县、赣州市国家级区域性柑橘良繁基地、铅山县国家级区域性蔬菜(红芽芋)良繁基地建设。支持吉安县、泰和县、全南县、赣县区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以及高安市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资溪县白羽肉鸡种鸡扩繁中心建设。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作物种业基地。按照“农田设施标准化、制种全程机械化、种子加工自动化、流程控制信息化、生产服务社会化”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农作物种业基地。加强基地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排沟渠、宜机便利、路网电网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设备管护,打造集中连片、旱能灌、涝能排、有效隔离、稳产高产的良繁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制种基地,加强先进制种机械装备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大物联网、卫星遥感及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突出企业主体,推动构建“优势种业企业+优势种业基地”利益共同体,将农作物良繁基地打造为集科技研发、良种繁育、成果转化、社会化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种业基地。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畜禽种业基地。按照“场区设施标准化、饲养管理自动化、测定评估智能化、疫病防控立体化”建设要求,推动畜禽原种场和一级、二级扩繁场标准化改造,持续改善种畜禽养殖场地、生产管理、测定评估、疫病防控等基础设施条件,推广应用“中芯一号”等育种新技术,加强疫病防控立体化建设,打造一批现代化种畜禽场。引导鼓励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种畜禽企业创建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推动建设国内一流的白羽肉鸡种鸡供种基地。
  (四)着力建设现代种业产业园。鼓励国家制种大县、种业基地县创新用地保障、金融支持、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政策,吸引省内外种业企业、科研单位入驻,建设具有开展育种攻关、品种试验示范、繁育推广、公共仓储、安全检测、大数据分析、种子种苗会展交易及融资等全方位业务的种业产业园。支持创建以现代种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培育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生产性能国内领先的品种,提升种业骨干企业竞争力。高标准建设湘东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
  (五)全面加强种业基地监管。强化种业基地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基地源头治理,以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为抓手,以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亲本来源、质量控制措施为监管重点,定期开展制种基地检查,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私繁滥制等违法行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确保种源质量安全。加强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的性能测定数据收集、分析评估,及时上报国家畜禽遗传评估中心。
  (六)持续优化种业基地服务。鼓励各地建立一站式种业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在种业基地设立种业服务超市,为制种生产、农资农机、物流交通、气象测报、检验检测、金融贷款、打假维权、纠纷处置等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加强制种技术培训和法治宣传,引导种业企业与制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户建立长期契约合作关系,确保种业基地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建立种业骨干企业“一对一”联系对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七)加快健全应急供种保障体系。各地要建立农业用种供需监测体系,完善种子市场供需监测点布局,及时发布种子供求信息。扩大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规模和品种类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本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制定供种应急预案,确保救灾备荒种子管得好、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辖区种业基地建设的规划统筹、政策创设和监管指导。各国家级制种大县、种业基地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地管理和服务,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建立推进机制,营造基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政策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创设种业基地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以及金融、保险、物流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投入和金融资本参与。组织实施好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农作物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高标农田建设等项目。
  (三)强化宣传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总结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和应急供种保障经验做法,利用新媒体、网络、电视、报纸等形式和展示展会等平台讲好基地故事、唱响基地品牌。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书面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年度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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