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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玉米、稻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12-14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级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和《国家级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天津市玉米、稻品种审定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www.tjaci.gov.cn),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自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4日)。为便于联系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和地址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植保植检部(种子技术服务部)李争,(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6号,电话:022-28450808,传真:022-28450801,邮箱:snyzxzhbzhjb@tj.gov.cn)。
  附件:1.《天津市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
  2.《天津市稻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   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天津市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
  1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1.1.1 籽粒用玉米品种
  春玉米:大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需对丝黑穗病和灰斑病进行抗病性鉴定。
  夏玉米: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需对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瘤黑粉病进行鉴定。
  1.1.2 鲜食甜玉米品种、糯玉米品种
  瘤黑粉病、丝黑穗病、大斑病、矮花叶病、小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1.2 生育期
  夏玉米:两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100天,或比对照不长于3天。
  当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由专业委员会对生育期指标做出相应调整。
  1.3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2.1.1产量
  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2.1.2 抗倒伏性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分别≤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试验点比例不超过20%。
  2.1.3 品质
  普通玉米品种籽粒容重≥72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9.0%,粗蛋白质含量(干基)≥8.0%,粗脂肪含量(干基)≥3.0%。
  2.2鲜食甜玉米品种、糯玉米品种
  2.2.1 产量
  每年试验鲜果穗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不减产;审定品种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早熟≥5天,每年试验鲜果穗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10%;品种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早熟≥10天,每年试验鲜果穗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20%。
  2.2.2抗倒性
  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2.2.3品质
  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不低于对照(85.0分)。鲜食甜玉米品种:需检测鲜样品可溶性总糖含量。鲜食糯玉米品种:需检测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甜加糯型(同一果穗上同时存在甜和糯两种类型籽粒,属糯玉米中的一种特殊类型):需检测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
  其他类型玉米品种,申请者可根据生产实际需求提出品种审定标准,报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自行开展品种试验。
  附件2
  天津市稻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
  1基本条件
  1.1抗病性
  每年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5、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级。
  1.2生育期
  不超出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1.3结实率
  常规稻品种年度平均结实率≥85%;杂交稻品种年度平均结实率≥75%。
  1.4抗倒性
  品种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发生倒伏的试验点(审定品种品质达到部标2级及以上,倒伏面积≥50%;其他审定品种,倒伏面积≥30%)占总试验点的比例≤20%。
  1.5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2分类品种条件
  2.1高产稳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稻,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审定品种为杂交稻,对照品种为常规稻,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6.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75%。
  审定品种品质未达到《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21)优质食用稻标准的审定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幅度比照第一款,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均≥75%。
  2.2优质品种
  审定品种品质达到部标1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5%;审定品种品质达到部标2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3%。
  2.3特殊类型品种
  糯稻、有色稻等特殊类型品种,申请者可根据生产实际需求提出品种审定标准,报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自行安排品种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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