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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202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真实性和纯度不合格样品的通知
时间:2022-11-28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2022年1月-5月,我厅组织开展了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真实性和纯度不合格样品信息予以通报,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违法企业(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把检查发现的违法企业(经销商)纳入当地的重点监管对象,在例行的监督抽查中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并在项目申报、种子投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二、依法依规查处不合格样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管辖范围,一是逐一对不合格种子的经销商进行查处。二是对不合格种子的标称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如查实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锁定相关证据,依法严厉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各地要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并按程序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对不合格种子的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请经销商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整理汇总证据链,及时移交线索至相关省市农业农村部门。
  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将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等证据材料随本通知一并移交相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查处结果或进展情况报送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各地要加强辖区内种子管理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扦样、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和结果报送等环节,务必做到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依法公正开展,科学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记录,妥善留存文书、照片及送达凭证等材料,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同时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
  
  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农村厅种业发展处王静?028-85531648
  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刘彬彬028-85500953
  四川省种子站陈璞睿028-85512638
  附件:202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抽查样品纯度、真实性不合格企业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202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抽查样品纯度、真实性不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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