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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确保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绿色发展,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2〕66号)、阿拉善盟农牧局、财政局《2022年阿拉善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旗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实施原则
实施耕地地力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配套措施,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通过实施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水肥一体化应用、地膜离田等提高地力的措施,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质量,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持续发展,实现“藏粮于地”。
2022年阿拉善右旗主要从耕地质量提升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个方面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工作。依据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阿财农〔2021〕861号)文件,下达阿拉善右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额为226.8万元。2022年,根据实际调研摸底情况,计划耕地地力提升补贴资金安排3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70%;两种补贴资金比例可按照实际耕地核查情况,适当调剂补充之间的比例。
(一)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规范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发放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策透明度。要做到办法稳定,程序简化,周密规范,核定面积、施用量要公开、公平、公正。
(二)领导负责,专门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相关苏木镇具体负责上报数据准确无误,确保受益户应补尽补;由旗财政局、农科局组成核查小组,核查补贴数据的准确性,补贴资金按照资金发放操作程序由旗财政局全部发放到位。
(三)定额补贴,保护地力
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导向,与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水肥一体化、残破地膜离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挂钩,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范围:将耕地环境治理效果与耕地力保护补贴挂钩,综合测评,捆绑实施,根据农民耕地的保护程度,对种植玉米、苜蓿、小麦、葵花、棉花、谷草、青贮饲草、茴香、瓜类、中药材等作物的合法耕地进行补贴。
(三)不予补贴范围:根据我旗实际情况,主要补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或者农作物种植面积。以下土地不在补贴范围:对林地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当年地膜离田的未达到80%以上的耕地,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农田环境整治不达要求核验的耕地;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2022年退耕范围的;非法开垦及已清退的土地等;非农人员及非农单位(国有农场除外)开垦、承包的土地。
三、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内容
(一)耕地地力提升补贴
2022年补贴项目(以下措施可累加享受):
1、增施堆沤农家肥(堆沤腐熟的农家肥、畜禽粪便,不含商品有机肥)每亩补贴100元。当年施用堆沤类农家肥,按施肥实际亩数核定享受补贴金额。
试点地区:巴彦高勒苏木巴彦高勒嘎查、巴音宝格德嘎查;曼德拉苏木沙林呼都格嘎查、浩雅日呼都格嘎查、巴音呼都格嘎查、夏拉木嘎查。
作业标准:作业耕地需施用有机肥(堆沤腐熟的农家肥、畜禽粪便,不含商品有机肥)达到500公斤/亩以上,有机肥纯度大于85%以上,含水量小于10%以下。
验收程序:首先在增施有机肥前,由耕地经营主体向嘎查、苏木镇提出实施申请,由苏木镇统计汇总公示后,报旗农科局备案;在增施有机肥之后,由嘎查、苏木镇、农牧及财政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通过实地查验施肥现场、测量施肥耕地面积(四至界限坐标点)、审验发票(或过磅单)等形式,对农户施用农家肥耕地亩数、重量等是否达标进行验收。
2、综合考虑阿拉善旗右旗深耕整地作业区域及地块不同,作业服务收费不同的实际情况,均衡全旗深耕整地作业合格地块每亩补贴30元;深松整地合格地块每亩补贴25元。
试点地区:曼德拉苏木沙林呼都格嘎查、浩雅日呼都格嘎查、巴音呼都格嘎查、夏拉木嘎查。
要求:深耕(深松)作业设备必须安装“北斗卫星深松监测仪”,其中:深耕整地作业质量要求是作业深度要达到30cm以上,要求耕深一致,上下土壤互换,互相中和,不产生大土块和明显沟痕,深耕间距均匀,不重不漏,达到改良土壤和增加土壤通透性的作用;深松整地作业质量要求深度一般在35公分以上,作业后要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一致,上实下虚,达到待播状态;整地处理,主要以大马力拖拉机配套3米及以上卫星平地仪平整深耕后的地块,平整完成后,地块平整度上下误差不超过5公分,使土壤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提高农田生产力,降低化肥使用量,达到节水增产的效果。
验收程序:耕地经营主体向需在苏木镇嘎查申报,各苏木镇嘎查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工作上报,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报农牧主管部门申请作业地块核查验收,未经核查验收地块,一律不予进行补贴。
3、应用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减肥增效、控水降耗补贴,每亩补贴15元。
试点地区:巴丹吉林镇、巴彦高勒苏木、阿拉腾朝格苏木、雅布赖镇、阿拉腾敖包镇、塔木素布拉格苏木、曼德拉苏木(锡林布拉格嘎查、呼德呼都格嘎查、固日班呼都格嘎查)。
要求:应用滴灌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的耕地,补贴标准按照当年使用节水滴灌设施的实际面积核算,必须提供苏木、嘎查盖章、领导签字的应用滴灌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面积的证明或验收签字,方可享受补贴,否则不予补贴;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不予补贴。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标准:依据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阿财农〔2021〕861)文件,下达阿右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额为226.8万元。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标准为:补贴资金总量的70%与核查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测算后,进行平均发放。
补贴金额:该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每亩补贴标准。
2.补贴措施和要求:对于二轮承包、确权、种植粮食的耕地,耕地承包经营者采取深松(深耕)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增施有机肥、施用生物肥、地膜离田等措施中的任何一项,可作为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前提条件。
四、补贴程序
(一)及时统计上报项目实施申请表
项目实施苏木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本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及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整地面积、水肥一体化、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统计,并报送申请表(包括姓名、家庭人口、身份证号码、农家肥施用面积、深耕面积、深松整地面积、水肥一体化面积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需到所在嘎查、苏木镇完成作业申报工作;苏木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工作,项目实施申请表需在嘎查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苏木镇负责领导确认签字后上报旗农科局、财政局,便于提升补贴项目后续工作的开展。
(二)现场核查作业实施情况
农户(新型经营主体)需在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整地、水肥一体化作业开始前3天,主动向旗财政局、农科局及时申请现场技术核查,验收后,方可开始作业,无现场技术核验手续,一律不予进行补贴。旗财政局、农科局、各苏木镇组成核查小组,对申请实施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抽查合格率不低于60%,发现漏报、错报的及时更正数据,确保最终补贴数据的准确性。
(三)张榜公示补贴结果
现场核查结束后,在所在苏木(嘎查)公示栏、阿拉善右旗门户网站对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水肥一体化面积、作物种植面积、户核查核验结果和到户补贴金额分别进行7天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四)补贴资金兑付到户
由旗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贴款发放到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农户银行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为组长,旗农科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阿拉善右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确定补贴对象、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的落实。各苏木镇负责核实享受补贴耕地的属性、种植户身份认定、辖区内耕地种植情况统计汇总及公开公示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阿 荣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魏玉和 旗财政局局长
姚孝德 旗农科局局长
成 员:潘存军 旗发改委主任
格日勒 旗统计局局长
李华金 旗发改委副主任
张华文 旗农科局副局长
秦巴特尔 巴丹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生贵 雅布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冬梅 阿拉腾敖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韩国峰 曼德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巴特尔 阿拉腾朝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那日苏 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史 鹏 巴彦高勒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梁建忠 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科局(农技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旗农科技局要结合全旗实际,根据现有耕地装备及条件,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指导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作业规范、操作技能、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
(三)加强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做到资金到位、作业面积和补贴对象确定等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农牧民群众监督,确保农牧民受益和补助资金到位。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实施过程监管,旗农科局、财政局要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检,发挥监控终端作用,坚决防止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作,按规定和制度办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助资金安全。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苏木镇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通过微信、电话、宣传栏、会议和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补贴政策,增强宣传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作业、水肥一体化使用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牧民开展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号召广大农耕地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