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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继续授予福建省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称号的函
时间:2020-9-29

  中水协函 [2020] 51 号

各常务理事:


     根据福建省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提交的关于继续授予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称号的申请,按照《全国特色水产品之乡命名管理办法》规定,我会于9月16日-17日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召开了复审会,听取汇报,经专家讨论形成复审意见。


    专家组认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鲍鱼产业发展,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连江鲍鱼品牌效益凸显,科技支撑有力,产业进步明显,符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特色水产品之乡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复审建议继续授予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的称号。


    现提交常务理事提请审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冯  妍;      联系电话:010-65062964;

    传  真:010-65005270; 邮  箱:fengyan_free@126.com。


    附件:中国鲍鱼之乡专家复审意见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中国鲍鱼之乡专家复审意见


       2020年9月16日-17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称号进行复审。专家组通过实地考察、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


       连江县自2010年获得中国鲍鱼之乡称号以来,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2019年鲍鱼产业总产值95亿元,养殖面积2万亩,年产量4.87万吨,产量较五年前增长53%;年加工量6000吨,产值7.8亿元,产值较五年前增长62.5 %。养殖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同级别县(市、区)中首位。该县鲍鱼产业已形成集苗种培育、养殖、加工和流通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当地海洋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品牌效益凸显,知名度享誉中外


       该县注重品牌建设,通过举办鲍鱼节、品牌推介会等宣传活动,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借助网络、媒体积极推广连江鲍鱼产品。连江鲍鱼先后获得国家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多项荣誉称号,连江鲍鱼企业的产品先后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ASC等认证。连江鲍鱼不仅销往国内大中城市,还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知名度享誉中外。


       三、科技支撑有力,产业进步明显


       该县依托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三位一体的研发体系,在种质改良、养殖模式、加工技术等领域均有新的突破。成功引进新品种,为种质改良奠定基础;建设新型养殖平台,采用南北接力养殖新模式,不断拓展养殖空间,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加工技术不断创新,加工品种丰富,有效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协会规范产业发展


       连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鲍鱼产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推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制定了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推广和设施渔业建设等方面的奖励政策,有效促进了产业可持续发展。鲍鱼行业协会在政府的指导下,汇聚全县行业力量,在标准制定、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家组一致认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鲍鱼产业发展,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连江鲍鱼品牌效益凸显,科技支撑有力,产业进步明显,符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特色水产品之乡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建议继续授予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的称号。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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