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关于开展2018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8〕349号)要求,在中储粮直属库会同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分支机构审核,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经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以及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复核会商后,拟将符合文件要求的126户企业(含分库、储粮区)纳入第二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资格库点。为确保委托收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同时委托当地中储粮直属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在当地(到县、乡、村)电视台、广播、主要报刊、网站,以及企业的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实名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反映,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 电话:0451-8711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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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0001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电话:0451-8468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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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0010
附件: 1、黑龙江省2018年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认定条件
2、拟纳入黑龙江省第二批2018年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资格库点名单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18年11月13日